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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去世后,是否应该退还?

时间:2025-04-25|栏目:宁国刑事律师|
低保金多发应退还,属不当得利需依法处理。分析:父亲去世后,若其低保金继续发放且家属未主动说明情况,则构成不当得利。根据《民法典》,不当得利应返还。低保金是政府给予困难群众的救助金,家属有义务在受助人去世后及时告知相关部门,停止发放。提醒:若相关部门多次催告仍不退还,或涉及数额较大,可能构成侵占罪,问题就严重了,应及时咨询律师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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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方式:从法律角度看,多发低保金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:一是主动与发放部门联系,说明情况并退还多余款项;二是若发放部门未知情,待其发现后,按指示操作,通常也是要求退还。选择建议:建议优先选择第一种方式,主动沟通退还,体现诚信,避免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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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操作:1.**主动沟通**:发现多发低保金后,立即与低保金发放部门(如民政局)联系,说明父亲已去世及多发款项情况。2.**提交证明**: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,如父亲的死亡证明、银行账户流水等,以证实多发低保金的事实。3.**办理退还**:根据发放部门的指示,将多发款项退还至指定账户,并保留好退款凭证。4.**跟进确认**:退还后,与发放部门确认款项已收悉,确保问题圆满解决。若发放部门要求其他操作,如签署相关文件,也应积极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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